申请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软件作品依法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以及翻译权等各项专有权利。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第七条规定,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